
隨著歐盟、英國與美國陸續公布碳邊境調整機制(CBAM)草案與修正方向,為維護我國產業權益並避免碳洩漏,環境部聯合相關部會積極參與國際諮詢機制,並就制度設計提出臺灣意見。
目前,環境部正與水泥、鋼鐵公會及相關單位協商試申報事宜,包括納管產品、碳排放預設值與計算邊界等技術細節。預計於115年上半年完成法規架構後啟動試行,116年第一季起正式申報115年度碳排放量,象徵臺版CBAM制度正式上路。
首波試申報將聚焦於水泥與鋼鐵產品。環境部已分別於4月召開專家諮詢會議、5月辦理產業研商會、6月與水泥公會討論納管項目,初步比照歐盟CBAM,納入水泥熟料、白色卜特蘭水泥、其他卜特蘭水泥、鋁質水泥、其他水硬性水泥與經鍛燒高嶺土等6項產品。水泥公會亦表達配合意願,將同步申報國產產品碳排放強度,協助建立進口產品試申報制度。
下一階段,環境部將於7月底與鋼鐵公會進行納管項目協調,並與主要進口業者及進口商公會展開研商,完善制度設計,與國際規範接軌。
針對產業界關心「國內已繳碳費是否可抵歐盟CBAM」等議題,環境部次長施文真表示,確定可抵,但具體抵扣方式仍待歐盟年底公布通案規則,屆時我國將與歐方展開後續技術細節討論。
就我國參與國際CBAM制度的掌握與推進,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指出,CBAM制度近期變化頻繁,溝通與透明化尤為關鍵。英國稅務及海關總署於4月24日發布CBAM草案,設計理念與歐盟接近。6月25日英國召開首次國際小組會議,我國由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、環境部及經濟部代表出席,並提交我國對英國CBAM稅減免制度的建議,完整意見於7月3日送交英方。
歐盟方面,6月18日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就CBAM簡化措施達成協議,預計於9月完成立法,將導入進口50公噸以下之產品豁免門檻,以降低中小企業負擔。7月1日歐盟執委會進一步公布CBAM修訂方向,開放8週徵詢意見,重點包括:擴大涵蓋至下游產品、加強反規避條款、明確電力排放計算等。環境部已與各部會展開研析,預計於8月26日前提出我國回應意見。
美國方面,參議院於4月8日提出「外國污染費用法案(FPFA)」草案,計劃對高碳排國家進口產品課徵費用,目前正送交財政委員會審議中。
國內方面,我國碳費制度自今年正式上路後,共464家徵收對象中,已有94%提出自主減量計畫。截至6月底,312家完成申請,另有124家預計於8月底完成補件。其中近兩成企業設定較高減碳目標,爭取優惠費率,顯示產業界展現高度配合與減碳決心。
資料來源:114-07-24[環境部氣候變遷署]